9月18日,晋城市沁水县县委书记原光辉主持召开沁水县县委常委会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十五次会议精神和省委深改委(综改委)第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中共沁水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推动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能力和水平的实施方案》《中共沁水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农村“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集中行动推进农村“两委”主干“一肩挑”工作的实施方案》《沁水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送审稿)》;研究审定2020年度全县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相关情况。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深改委和省委深改委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改革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抓改革的本领,突出抓好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及市考核县“5+2”重点改革事项,不断总结成果亮点,确保全县深化改革工作再提升、再突破。要提前谋划“十四五”时期改革工作,围绕“聚焦‘两业’转型?新路、主攻‘三大阵地’求突破、强化党建引领促发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狠抓改革落实,坚定不移将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要强化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全面落实“六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计生协会改革,促进计生协会事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在建设健康沁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议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来办理,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严格落实“回头看”和报告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工作闭环。要树牢制度自信,自觉学习制度、拥护制度、落实制度,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运用制度优势更好地应对风险挑战冲击。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强化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政治引领,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强化管党治党意识,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要强化责任担当,县委常委会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委同志要带头抓好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把准工作要求,明确工作重点,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持续推动管运分离,提升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环境,切实提高开发区干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配套完善干部培养、选拔、聘任、监督等各项机制,落实好户籍、人才、教育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盘活现有人才存量,不断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集聚力。要加强开发区队伍的监督管理,完善考评体系,落细考核举措,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断激发开发区发展活力。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因地制宜、强化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农村“两委”主干“一肩挑”工作任务,持续巩固村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强化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要着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对村“两委”主干逐人进行分析研判,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保证工作推动规范有序。要将优化提升集中行动和“一肩挑”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压紧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形成长效机制,为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和全面实现“两委”主干“一肩挑”奠定坚实基础。(供稿:沁水县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