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建康在沁水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沁水县县委书记原光辉陪同调研。
张建康一行实地查看了沁水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家事法庭、执行指挥中心、文化长廊等地,详细了解了沁水县法院诉讼服务、执行、家事审判等各项重点工作,认真询问了执行流程再造、地方银行清欠清收攻坚等具体工作。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沁水县法院工作宣传片,听取沁水县法院从班子建设、党建工作、主责主业、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司法为民等方面工作汇报。
张建康对沁水法院各项亮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保持不是目的,前进才是方向,希望今后沁水法院能够对标全国、领先全省、引领全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沁水法院整体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张建康要求,今后要坚持把“五个意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推动沁水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要有政治意识。要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总书记著作和经典马克思主义著作,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有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创优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大局。三是要有人民意识。坚持把服务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立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如何、约束性指标效果如何、执行到位情况如何等等,都是对法院工作人民性的检验,我们要把这些工作真正做实做细,经得住人民检验。四是要有创新意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根本动力,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大力探索提质增效的新举措、服务群众的新渠道、发挥职能的新途径,立足于法,力求于新,推动法院工作与时俱进。五是要有责任意识。作为政法机关,要时刻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继续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按照沁水法院提出的“党建领航、党组领跑、党员领先”的党建工作模式,推动工作有效提升。(供稿:沁水县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