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莘县县长高志国作为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该案起因为原告蒋某某等3名村民因不服被告莘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30日作出的《莘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经聊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维持后以莘县人民政府、聊城市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高志国对原告蒋某某等3名村民通过司法程序对县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做法表示欢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休庭合议、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既严肃规范又和谐有序。
今年以来,莘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莘县行政审判新常态。县长带头出庭应诉,为莘县全面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全覆盖制度做出了表率,推动形成了“民告官,能见官,既发声又出彩”的良好行政应诉工作格局,彰显出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莘县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