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党员干部在追求事业进步的同时,应当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严”的标准落实于家庭,从自身做起,自身边严起,在立德立言立规中培育崇善向上、勤苦俭约的良好家风。
家风看不见、摸不着,却在潜移默化中润物无声:如果父母总是公私不分、唯利是图,孩子自然容易被名利诱惑所吸引;如果领导干部平时对家人的贪占行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有一天全家人都会为此付出代价。从近年来聊城市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看,有的违纪违法者被家人亲属牵着鼻子走,对家人亲属的要求,不管合不合规、违不违法都有求必应;有的与家人亲属内外勾结、串通一气,处心积虑为其谋取利益,甚至对其违纪违规行为听之任之、袒护纵容。凡此种种,既毁掉自己、殃及家人,更让党纪国法蒙尘,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的形象。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在部署“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工作时,明确强调要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充分表明,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管好自己的家庭,这既是自己的责任,也是组织上的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都应把家风建设作为砥砺品行、干事创业的“必修课”,从“严”做起,不断培育良好家风,带动党风政风,引领社会风气。
历代贤臣廉吏,比如今天介绍的陈宗妫,还有我们之前介绍的华歆等,都注重在家庭的言传身教、耳濡目染中塑造子女的人生观与敬畏心。现实中,无论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还是我们身边的勤廉典型,都一方面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廉洁自律,以自身清正为“齐家”树立标杆;另一方面严格要求家庭成员,守好家中的“廉洁门”、筑牢家庭的“廉洁墙”。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在严于修身、严于律己、严于用权,为家庭成员作表率的基础上,要严立家规,制定家庭责任清单,指导家人的言行,约束家人的举止,守住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约束,做到关爱不溺爱、善待不纵容,管好自己不出事、严管家人不添乱。
好家风从“严”中来。纯正的家风是党风向好、社风向善的“催化剂”,必将汇聚出廉洁从政、家庭幸福的正能量,这也是党员干部对社会和家人的最好馈赠。
陈宗妫(1854—19220,原名建中,字麓宾。今山东省东阿县鱼山镇青苔铺人氏,清朝财政大臣。他自幼聪明好学,读书刻苦,于光绪六年(1880年)考中进士。因“品端、学正、心细、才长”连获清朝重臣翁同龢、张之洞等人赏识,历任户部主事、广东司郎中、度支部左丞等职。
陈宗妫为官一生,始终清正廉洁,克己奉公。陈宗妫居官之时,外侮频至,国家日弱,王公亲贵贿赂公行,国事日坏,政风每况愈下。陈宗妫心情十分沉痛,常说:“不患国之不富不强,患人之不廉不耻。”他经手银两无数,却一尘不染;创办银行期间,甚至拒领应得车马费,耿介清廉之声,闻于朝野。《东阿县志》掌故大家徐一士的《亦佳庐小品》,记录了许多珍贵的历史资料。其中有一篇《宗妫》,曾记述这样一个故事:旗人那桐做过总理衙门大臣,以贪黩著名,但那桐对陈宗妫非常敬服。“一次监修某项工程,那桐与宗妫共事。宗妫于陋规丝毫不受。那桐作谐语曰:‘你是个大姑娘,贞节要紧;我则早非完璧,不在乎此矣!’”
陈宗妫在保持自身清廉正直的同时,也要求家人要守本分、亲邻里。陈家在青苔铺村是一个比较大的家族,最多时达80余口人,四世同堂。在乡亲眼里,陈家没有官宦家庭的显赫和霸气,与乡亲四邻和睦相处,这全在陈宗妫的身体力行和治家有方。据说,陈宗妫的一个侄子进京找他要钱准备买地。他问侄子:“你现在每天吃几顿饭?”侄子回答:“吃三顿饭。”他笑着说:“有三顿饭吃就行啦,还买地干啥?你还准备吃四顿吗?”陈宗妫分文没给,就把侄子打发回家了。他还告诉家人,要时常周济乡邻,怜悯穷人,并让家人在自家的柴草垛旁边,常年放着三齿耙,本村及邻村的乡亲没柴烧的时候,可以随便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