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聊城市的一张“金名片”。聊城市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守护城市的灵魂。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广利介绍,经过前期的审议和征求意见,目前《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基本成熟。条例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申报、确定、撤销程序、保护名录制度、预保护制度、保护规划、保护措施等。
对历史文化资源最好的保护方法就是“活化利用”。如何更好地传承与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条例》规定,鼓励在保护和继承的基础上,对保护对象合理利用,促进历史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统筹各类业态,推动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鼓励保护范围内的原住居民以房屋、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形式参与保护利用,享受合理收益,延续和传承相应区域的原有风貌和人文文化。禁止违背群众意愿,让原住居民搬走进行商业性开发。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适当对社会公众开放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开办展馆、博物馆等,弘扬地方传统文化,丰富商业、文化、教育等活动。鼓励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保护范围内,依照有关规定设立民间美术、曲艺、杂技、手工技艺、传统武术等当地非物质文化代表性项目展演、传习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