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谷县李台镇采访,每到一个村庄,记者都能看到“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清单”的宣传手册。
“镇上印了3000份清单,村干部人手一份,余下的2600多份发给了各村村民。”8月11日,李台镇纪检委书记王宁告诉记者,“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清单,把这些小微权力关进‘笼子’。”
“实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之前,李台镇和其他地方一样,面临着村级治理的困境。”王宁说,村务公开不充分、干群之间存在信任危机、村干部“不清廉”等情况时有发生。2019年初,阳谷县探索实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李台镇成为试点乡镇之一。
李台镇的村级权力清单涵盖了集体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9项重大决策事项,村级工程管理、村级印章使用等16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以及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等38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了村干部小微权力内容全覆盖。
“‘权力清单63条’就相当于一部字典,不同的事项,去哪里办,需要哪些材料,走什么流程,都一目了然。”杨店村村委会主任杨丙财说。
“村民再也不会因为不知道事项办理详情而怀疑村干部存私心了。‘63条’还了村干部清白,也让村干部办事有了‘指南针’。”王集村党支部书记王振林说。
王宁告诉记者,“63条”让基层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村民能“看图说话”、对照操作。
王集村村民王社林一直对村里不给他办低保耿耿于怀,“63条”公布后,他再也没找过村干部谈低保的事。“合格就合格,不合格就不合格,清单上说得明明白白,村干部不是故意不给办。”他说。
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是实施“63条”的一个重要目的。“往年,李台镇年信访量为20~30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反映村干部处事不公或有经济问题的。实施“63条”后,信访量大幅减少,去年,全镇信访案件只有4件。”王宁说,小微权力清单在管好村干部权力的同时,也激发了农民群众的主体活力。
除了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李台镇还通过建立村务公开微信群,第一时间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村级事务公开、群众诉求处置回应等工作,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目前,全镇5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公开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