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3111082 3047798688@qq.com
首页 > 周边 > 聊城 > 正文

聊城市财政局助推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8-25 16:36:31

  8月20日,记者在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改善空气质量,聊城市先后下发补贴奖励资金6200万元。根据车型种类、车辆初次登记年份等因素,对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前淘汰的车辆分别给予3200元至16000元不等额度的资金补贴,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12458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使用年限长、强度大、载荷高、超标排放问题突出,是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四减四增”三年专项行动首要攻克难题。市财政局根据省、市两级的部署,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工作,多次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建议,从补贴范围、资金来源、补贴额度等方面加快研究市级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财政补贴奖励政策,与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反复磋商,联合出台了《聊城市国三运营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走在了全省前列。

  根据方案的具体要求,将采用经济补偿、使用限制、加强监管等措施多管齐下,保障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正常运行。7月2日,市财政局拨付2200万元启动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8月11日,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预拨淘汰补贴3000万元,淘汰工作结束后根据实际补贴情况进行资金清算,在保证淘汰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为鼓励县市区积极工作,市财政局安排奖励资金1000万元,根据10月底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励。

  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是财政部门关乎全局、体现职能、代表形象的核心基础性工作,也是财政工作的生命线。拨付资金后,市财政局着重加强资金安全监管,积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国三营运柴油车补贴台账工作,同时,加强与运输、公安、生态环境、商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部门间协调会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及财政资金兑付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一站式”服务方式提高补贴核发效率。

©2018中原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