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聊城市先后举办了聊城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聊城市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等一系列活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创客成果展等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各类重大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大学生创业的浓厚氛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申正杰介绍说,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来聊创业,聊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大学生创业系列政策,按照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方案和资金预算,落实好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贴息贷款、税费减免等十项优惠扶持政策。这些优惠政策被归纳为“九补贴一减免”。
在校生“试创业”补贴,即在校大学生在聊城辖区内“试创业”且为创业实体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一次性2000—5000元的“试创业”奖补资金。
大学生在聊城市创新创业给予生活补贴,即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到聊城市自主创办企业且参加本地社保的,博士生每个月补贴3000元,硕士生每个月补贴1500元,本科生每个月补贴1000元,补贴最长时限3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即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离校5年内)、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万元。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即对毕业生离校5年内注册成立公司,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此外,聊城市还发布了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参加创业训练营、税收减免等一系列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