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从即日起邯郸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将在主城区开展“安全守护,从头做起”主题宣传教育暨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佩戴头盔、悬挂车牌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通行,由公安交管部门处二百元罚款”“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即日起临漳县交警大队将在早晚高峰在主城区人、车流量较大的金凤大街、铜雀大街、建安路、人民路等严管街设置专项整治教育点对驾乘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不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纠正、劝导和教育,通过学习和转发朋友圈点赞的二选一方式,提高骑乘摩托、电动车佩戴头盔的佩戴率,提升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临漳县交警大队将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依法、依规、严厉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