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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临漳县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投诉举报公告

来源:云端临漳发布时间:2022-08-27 13:09:21

  为确保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临漳县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严厉打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各类损害临漳营商环境的行为,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现将临漳县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对象

  临漳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二、投诉举报内容:

  (一)对帮扶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

  (二)违反“放管服”要求,违规执行已取消或废止的收费项目和自行扩大权限的审批项目,继续使用已废止的法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损害企业或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不到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伤害群众感情。

  (四)服务意识淡薄,存在“中梗阻”“弹簧门”问题,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

  (五)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不负责任,官气十足、野蛮执法、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搞特殊、耍特权。

  (六)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

  (七)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

  (八)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草率敷衍、消极懈怠,该解决的不解决,该协调的不协调。

  (九)任性执法、逐利执法、运动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侵害群众合法权利。

  (十)违法违规或者不合理的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的。

  (十一)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

  (十二)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

  (十三)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三、问题线索办理

  县纪委监委、县营商办收到问题线索后,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迅速核实、尽快加以解决或予以妥善处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同时,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四、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

  1、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Lzxyshjjbx@126.com; 受理单位:县营商办

  lzjwyhyshj@126.com;受理单位:县纪委监委;

  2、来访地址:

  临漳县政通发展中心505室(临漳县营商办);

  临漳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3、举报电话:

  县营商办:0310-7862648

  县纪委监委:0310-7812388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破坏临漳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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