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我叫晁XX,男,汉族。2019年12月23日晚上及24日晚上,我两次在自己家养猪场棚房顶,头戴头灯徒手抓获麻雀共49只。经鉴定,我所捕猎的麻雀为(树)麻雀,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我的错误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也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不仅受到了刑事处罚,还承担了应尽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此,我为我的错误行为向广大人民群众致以最真诚的道歉。尤其是当前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全国人大也出台法律规定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的捕猎、交易等行为,让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够对我的错误行为予以最严厉的批评。我会好好悔罪,希望大家能够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我保证今后绝不再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争当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普法宣传员和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多为社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