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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濮阳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来源:濮阳日报社编辑:常帅发布时间:2024-01-16 15:14:28

  各校外培训机构:

  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濮阳市“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构建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一、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培训;不得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二、任何机构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

  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有相应资质,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须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家长选课缴费务必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不得以“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惑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金额超过5000元的费用。

  四、收费前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并诚信履约,妥善处理学生退费等有关诉求。

  五、定期主动开展校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等情况自查,积极配合接受主管部门相关检查。

  六、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寒假前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

  七、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双减”政策要求,任何机构不得违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寒假期间,市县(区)“双减”办将组织教育、文广旅体、科技、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开展培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濮阳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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