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19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当日紧急预拨3.4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其中,预拨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7省(区)2.13亿元,支持防汛救灾工作,重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预拨河北、内蒙古、山东、河南4省(区)0.69亿元,支持抗旱救灾工作,重点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预拨福建、广东2省0.64亿元,支持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重点用于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
另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19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近日会同水利部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9.16亿元,积极应对南涝北旱灾情,全力支持灾区防汛抗旱。
其中,安排4.99亿元,支持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等地开展抗洪救灾、安全度汛等相关工作;安排4.17亿元,支持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做好水利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