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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管理

来源:济南日报发布时间:2024-07-03 16:36:30

  为提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称“评价机构”),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向社会公布。评价机构存在自愿撤销备案、违反职业技能评价工作规定、主体灭失等情形,将按规定移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不再继续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评价机构移出目录前所颁发不涉及违纪违规问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继续有效,并需继续承担已发证书数据的复核、更正、撤销等维护职责,妥善做好参评人员后续服务及评价档案保管等工作。

  通知的出台明确了评价机构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体系。下一步,山东将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督管理,推动评价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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