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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援岗稳企政策大礼包,请收好! 山东将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

来源:济南时报发布时间:2024-07-12 16:37:27

  近日,山东省人社、财务、税务等部门就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联合发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并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通知要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规范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按要求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做好资金分配。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裁员率和返还比例以被派遣劳动者和自有员工为整体计算,其他享受条件与非劳务派遣单位一致。

  关于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方面,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已向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提交申请且申请时符合上述申领条件的,经办机构可予以补发。

  通知提出,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持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申领条件人员和单位的2024年度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开展后台数据比对,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经其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账户;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进一步畅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渠道,大力推广免跑即领、免证即办经办模式,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确保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用好待遇申领和转移接续两个全国性平台,提高审核办理效率,推动实现失业人员随时随地申领。

  此外,通知还要求,切实防范基金风险,优先保障保生活支出,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续。严防欺诈、冒领、骗取基金和多发待遇风险。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谎报。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罗晓飞实习生步岩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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