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3111082 3047798688@qq.com
首页 > 周边 > 齐鲁 > 正文

一次性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新生入学救助工作启动

来源:济南时报发布时间:2024-07-31 16:40:37

  据了解,济南市民政局每年都会针对城乡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实施一次性入学救助,具体相关申请条件和程序步骤是怎样的?7月30日,在济南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岳长胜表示,济南市民政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今年的救助工作。岳长胜介绍,“目前,按照济南市相关政策,济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需在8月20日前向低保金发放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同时提交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受理救助申请,根据现有低保档案资料及时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了解申请人家庭和高考入学情况;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申请人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批意见。审批完成后,按规定标准为受救助学生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救助金;学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原件寄回业务审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张成地)

©2018中原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