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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新服务券”(DCMM方向)开始申领

来源:济南日报发布时间:2024-08-20 16:55:22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发布《组织发放2024年“创新服务券”(DCMM方向)的通知》。记者获悉,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即可申请,企业下单开始时间为8月20日10:00,服务商上传DCMM认证服务合同时间最晚截至8月28日24:00。本次活动按照企业购买服务额的30%予以补贴,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10万元,每家企业最多申领1张。据了解,本次活动是落实山东“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部署安排和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

  所谓“创新服务券”(DCMM方向),是指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免费发放,专项用于对企业购买DCMM咨询评估的社会化服务给予补助的电子券。

  就“创新服务券”额度而言,本次活动按照企业购买服务额的30%予以补贴,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10万元,每家企业最多申领1张(领券企业无法申领本轮次数据赋能、数字化转型等其他方向的“创新服务券”)。“创新服务券”不可拆分使用,不找零。

  哪些企业可以申领此次“创新服务券”?从《通知》看,申领企业需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1年以上,运营规范,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认证服务企业不受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限制。

  “创新服务券”(DCMM方向)通过“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的“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板块(www.smesd.com.cn)进行网上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尽快提交申请。企业初始注册、登录认证、提交申请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至活动结束之日(服务券发放完毕或8月28日24:00);企业下单开始时间为8月20日10:00(服务商上传DCMM认证服务合同时间最晚截至8月28日24:00)。

  经企业提交申请、平台审核、企业下单、服务机构上传合同后,视为企业成功申领“创新服务券”。“创新服务券”定量发放、领完即止(服务机构无法通过平台上传合同表明所有服务券发放完毕),有意申领的企业和有关服务机构可尽早、及时完成申领程序。

  “创新服务券”申领成功后如何使用?《通知》指出,企业资格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下单购买DCMM认证产品服务,在服务商确定接单后,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商通过平台上传DCMM认证服务合同。服务商履行合同完毕,通过平台提交DCMM认证交付过程相关证明材料,在获得企业确认并提交服务评价后,进行服务券兑付。

  需注意的是,如果申领企业转让、赠送和买卖服务券;或存在故意隐瞒服务机构与企业关联关系等,影响市场公平公正交易;或存在伪造虚假业务、虚报交易数额,套取财政补贴等违规行为;或服务用户较少、综合能力不强、用户评价较差,将被取消服务券申领和服务机构配券服务资格,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及其同一法人代表企业服务券申领(配券)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济南报业全媒体记者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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