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从济宁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宁市国资委充分考虑市属企业产业布局现实和发展需要,从提高核定标准、严格核定程序、加强日常监管、严肃追责问责等方面进行精准管控,印发了《济宁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
为明确企业主责,该办法首次明确主责概念,将企业的战略定位、核心功能、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归纳为企业主责,根据主责确定主业、拟培育主业。按照“从严管理”总基调,坚持“聚焦核心功能、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强科学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管理原则,推动市属企业心无旁骛攻主业。市属企业可设主业和拟培育主业,主业数量一般控制在3个之内,此类业务有定量的经营指标限制;拟培育主业可以选取1个产业进行培育,此类业务有定性的方向性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