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潍坊市政府重点立法项目,已经2024年9月12日市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令第110号公布,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九章五十七条,以上级规章为依据,结合潍坊市行之有效的做法,从“规范程序要求、营商环境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压实监管职责”等四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其中,严控发文数量,凡上级有规定的,不再重复发文,部门能够自行或联合制定的,不得提请政府制定;强调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承诺,确因法定事由无法履行或需要调整的,应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切实保护经营者利益;完善评估清理制度,明确评估清理的情形、职责和结果运用,推动评估清理规范化、高质化。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将审核关口前移,对时间紧迫、法律关系复杂、和群众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文件,审核机构可以提前参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