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发布和解读《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有关情况。新黄河记者从现场获悉,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是济南在全省率先制定的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条例》包含60条内容从《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主要内容看,共7章6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了数字基础设施的定义内容,对编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原则,以及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市政、交通、能源、水利等其他规划相衔接作出规定。对建设发展通信网络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物联感知体系、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等予以规范,并明确了部门职责。
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对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培育数字产业集群作出规定,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推动数字经济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构建数字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数字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数字科技成果转化。结合济南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和产业布局,对培育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先进计算产业,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布局空天信息、量子信息、元宇宙等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
政务与公共服务数字化。对数字政府建设作出规定,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履职效能。建设数字化城市治理平台,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智慧社区、智慧交通、居家养老、医疗健康、智慧教育等领域的综合应用,同时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制定服务保障措施方面作出规定。
数据开发利用与保护。建立完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明确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要素流通服务和交易平台,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流通交易和保护利用。明确公共数据的来源主体,对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授权运营作出规定,鼓励使用公共数据开发产品、提供服务。明确市场主体对数据加工使用、流通交易并获取收益的权利,以及数据资源、产品和服务的交易方式。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对支持数据企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发展作出规定,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
保障与监督。明确细化数字经济产业政策措施,将与数字经济发展相关的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对市、区县人民政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作出规定,明确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与发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金融服务保障等方面措施。对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作出规定,在土地供应、电力接入等方面提供要素保障。明确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培育措施,加强新业态用工服务指导,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实施“六大工程”
2024年,济南先进计算集群获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此外,新增3个省级数字产业集群、2个省级数字经济园区、74个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平台,数量均居全省首位。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贯彻落实《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在数字产业化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做好6项重点工作。
济南将实施高端软件“筑魂”工程。加快软件名城提档升级,深入开展“七名”建设。聚力攻坚工业软件,加快发展基础软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构建完整基础软件产业链条。布局新型工业操作系统,打造自主可控、安全稳定的工业软件。
济南将实施集成电路“强芯”工程。坚持做大材料“优势”环节,大力发展碳化硅衬底材料,突破晶圆制造“中间”环节,做强芯片设计“带动”环节,筑牢装备“支撑”环节,大力发展高端封测产业。
同时,实施先进计算“固链”工程。加快推进济南超算科技园、算谷科技园、算谷产业园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巩固提升服务器产业优势;围绕核心零部件、主要零部件、软件,持续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
济南将实施人工智能“赋智”工程。深化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双区共建”,加快济南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人工智能岛等项目建设。推动大模型同生产制造等领域融合,驱动生产、消费模式创新。
济南将实施工业互联网“赋能”工程。深入实施“工赋泉城”行动,加快“星火·链网”超级节点(济南)建设应用,促进数据跨领域、跨行业、跨体系、跨平台的可信连接和互操作。
济南将实施新兴产业“跃升”工程。紧盯空天信息、量子信息、未来网络等新兴产业,构建一批新的增长引擎;聚焦元宇宙、脑机接口、人形机器人等方向,推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
此外,济南市现有人工智能企业400余家,数量居全省首位。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贯彻落实《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济南市新一代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人工智能与重点产业融合为主线,以“AI泉城”赋能行动为抓手,构建“高算力、大模型、强应用”的人工智能创新体系,创新发展“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人工智能全方位、深层次赋能新型工业化,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高地和智能产业集聚高地。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