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滕州市人民法院强化协同配合、畅通衔接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先后移送、办理拒执犯罪案件8件,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滕州法院共限制高消费4471人次,纳入失信名单327人次,发布被执行人悬赏公告4期62人,全方位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空间。同时,滕州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集中执行现场视频、悬赏公告、拒执罪司法解释,拍摄发布拒执罪短视频,着力营造打击失信、倡导诚信的社会氛围。
滕州法院灵活使用拘传、拘留、罚款等各项强制措施,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足”,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可能构成犯罪”作为权利义务告知内容之一,形成威慑效应,有效遏制了各种抗拒、规避执行行为。
滕州法院坚持内部办案一体化协同、外部资源全方位聚合,努力提升协作质效。在内部,做好立审执有效衔接,在充分发挥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作用的同时,做好督促履行和判后答疑工作,在裁判文书尾页,另附《自动履行告知书》,警示可能面临的负面信用评价及法律后果,从源头减少拒执行为产生。规范拒执罪办案流程,对涉嫌构成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逐案逐人登记造册,逐案搜集犯罪证据,提升打击精准度。在外部,借助“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有关部门就司法拘留、拒执打击、“预查封”等事项建立合作机制,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有效促进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快速执结。滕州法院构建了执行悬赏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执行。
“被告人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今年5月31日,滕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滕州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下发《关于在办理执行阶段刑事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联合通告》,逐步规范三方在移送、侦查、起诉和审判涉嫌拒执犯罪方面的工作流程,确保“移送一起,立案一起,起诉一起”,全面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打击力度。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滕州法院创新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机制,在部分案件中尝试在拒执犯罪线索移送立案侦查前以书面通知形式正式告知被执行人,收到了以最低成本、最小代价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