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继续做好我县消防检测管理工作,加强对我县消防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消防检测机构执业行为(试行)的通知》要求,将对2023年至2024年拟在我县开展消防检测活动的机构进行录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检测机构需要提交的登记材料:
1、虞城县消防检测机构信息登记表;
2、虞城县消防检测诚信承诺书;
3、登记信息清单。
二、登记要求:
1、将登记材料电子版及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报送至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管理办公室(虞城县黄河路幸福家苑),联系电话:0370-4111909;
2、企业应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登记时间:2023年3月1至3月15日;
4、凡未登记或经专家委员会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在虞城县所辖区域内从事消防检测业务。
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