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魏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监察执法辅助人员10人(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魏县户籍,或父母、配偶具有魏县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优秀退役军人;
3、年龄为18至35周岁(男性);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为法律、计算机、文秘等相关、相近专业(优秀退役军人不受学历及专业限制);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办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魏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508房间)
(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 6月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基本程序
1、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不予受理。
2、报名前,考生需下载附件《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监察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按照填表规范提前填好表项、打印一式两份,并粘贴小2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
3、提交填好并打印所需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身份证、报到证(非全日制可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者可不提供)、户口本(配偶是魏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优秀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高中以上学历和服役相关证明;已经就业和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协议或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红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5、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组织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6月2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所提供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确定面试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总成绩计算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部队奖励等级高的。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 聘用与管理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不低于河北省确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工资适当上浮,从第二年起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再适当上浮。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招聘环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报考人员因此引发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我公司无关。
(五)本次招聘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位考生做好配合。
咨询电话:魏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310--3531158
监督举报电话:0310--3531202
附: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监察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