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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关于进一步推进魏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1-07-16 15:19:23

  邯郸:关于进一步推进魏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全县免疫屏障,经县防控办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全县年满18岁及以上(无论是否魏县籍)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7月31日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8月31日前完成第2剂次接种,以免给工作、生活、学习、出行带来不便。

  二、7月16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实现第1剂次接种清零(除禁忌症外),8月15日前完成全程接种。

  三、从即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商场超市、金融机构、交通场站、宾馆、饭店、影院、KTV、网吧、健身房、游戏厅等场所,以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时,要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进行登记,动员其进行接种。已接种疫苗人员可以自由流动,未接种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全县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原则上不允许出摊。

  四、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执法的同时要对从业人员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如发现未接种人员,执法人员要按照“应种尽种”的原则督促其尽快接种,同时做好信息登记,未接种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六、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统一由县医院、中医院出具。7月15日起,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和佐证资料到县医院、中医院办理。

  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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