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闻网邯郸讯(郭付林)为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7月1日以来,河北省全面实施门诊慢(特)病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及时认定、医保待遇即时享受的新模式!
手机上可实时查看申报、认定进度和结果,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途径
方式一: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
方式二:参保人可通过点击“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下方的“河北智慧医保”进入小程序。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网厅账号登录,如没有账号先进行“新用户注册”。
2、登录进去后,点击“门慢门特申报”,进入河北省门诊慢(特)病申报平台。
3、选择“慢性病申报”或“特殊病申报”
4、申报选择
5、输入证件号码,选择验证方式
6、确认申报人基本信息
7、如果是“特殊人员”,选择特殊人员类型,并填写不能到场原因,勾选承诺书,填写完点击“下一步”;如果不是特殊人员,直接点击“下一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初审。
8、选择病种、医院科室,并上传申报所需材料(包含原发病历资料及近一年能佐证所申报病种在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资料)。病历资料应包含首页;出入院记录;申报病种相关的辅助检查单、化验单等。点击下一步完成申报。
9、确认患者信息及申报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三、认定流程
1、初审
申报人携带身份证、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自助选择的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门诊慢(特)病认定科室,进行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
初审医师应严格核对参保人身份信息,并按照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进行初审。(对于系统显示不能到现场认定的特殊人员,初审医师应对其申请时上传的资料及时进行客观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确认后,线上提交给复审医师。对不符合认定条件,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的理由。对申报材料不支持认定,需进一步补充检查的,应在认定系统中填写补充检查的相关信息,申报人补充相关检查信息后,重新上传申报,受理申报时间顺延。初审医师应在受理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门诊慢(特)病初审认定工作。
2、复审
复审医师在初审医师提交初审意见后进行复审。复审医生应结合初审意见线上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进行认定确认;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的理由。复审医师应在初审医师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认定工作。
3、认定结果
申报人(或代办人)可在受理申报20个工作日后,通过认定系统查询认定结果。认定通过之日起,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温馨提示
根据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参保人通过伪造医疗资料和证明等,骗取门诊慢(特)病待遇的,一经查实,取消待遇资格,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追回医保基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