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筒称总社)七届四次理事会部署和《2022年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工作要点》(供销厅函经〔2022〕13号)有关安排,综合工作基础等因素,经研究,总社决定在河北、山东、重庆、贵州四省(市)供销合作杜推广“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模式。
按照“先行先试、分批推进”原则,魏县成为2022年度试点县之一。
来源:微观魏县发布时间:2022-11-03 16:50:39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筒称总社)七届四次理事会部署和《2022年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工作要点》(供销厅函经〔2022〕13号)有关安排,综合工作基础等因素,经研究,总社决定在河北、山东、重庆、贵州四省(市)供销合作杜推广“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模式。
按照“先行先试、分批推进”原则,魏县成为2022年度试点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