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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教育体育局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公告

来源:魏县教育发布时间:2023-04-03 09:31:31

  为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严防违规校外培训现象发生,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严防“中考全托班”等隐形变异学科类违规培训的通知》、邯郸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魏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联合综合执法、市监、公安等部门,采取“日查+夜查”“联查+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现将我县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严禁无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

  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

  三、严禁以“中考(高考)全托班”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四、严禁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在居民楼、家属院、宾馆等场所化整为零违规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五、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利用线上答疑、直播变录播、线上伴学和线下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

  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招揽生源,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保证性承诺。

  八、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业务。

  九、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

  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费,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同时,所有培训机构必须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十一、严禁擅自开展全日制或系统化境外课程培训,严禁引进使用境外教材,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十二、严禁中小学、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开展幼小衔接等培训,严禁中小学、幼儿园为各种培训提供场地。

  十三、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我县将加强校外培训的联合督导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及时制止、严厉打击。凡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有证培训机构,一律列入黑名单,给予当年年检不合格;凡是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将抄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凡是各种隐形变异“地下”违规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同时,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有意愿参加校外培训的,务必要选择具有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家长朋友们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魏县教育体育局5201633、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526066、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513754、魏县公安局3512332。

   魏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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