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日报讯(李力虎)近日,邢台市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多措并举,强化渣土车运输管控力度,助力市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该处遵循“区域禁行、限定车辆、缩短路线”的原则,划定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全年禁行区。禁行区域内项目单位需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清运建筑垃圾的,按照一般工地不超过10辆、开槽工地不超过30辆进行申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载建筑垃圾后,应严格密闭,按申报路线中可定的最短距离路线驶出禁行区。
按照大气办印发《邢台市重污染时段强化管控方案》要求,该处积极落实降低渣土车运行数量或停运等强化管控措施,利用数字监控平台及热感地图共享,结合现场盯守、流动巡查的方式,快速停运并关闭电闸。
运输企业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违规,留存违规记录,并暂扣车辆运输证、停运一周;第二次违规,取消该车辆在市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的运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