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日报讯(记者谢霄凌 通讯员康晓彬)日前,邢台市城管局城管支队开展私自圈占停车泊位整治专项行动,以钢铁路、新华路、中兴大街等市区32条主要大街为重点,严格查处沿街私自圈占、侵占公共停车位等行为。
“有些商铺为了招揽顾客,用花盆、石墩占位,甚至私设了一些隔离桩。”据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苏涛介绍,针对这些现象,市城管支队进行全面摸排,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这些商铺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或者撤除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的,处以200元罚款。
据悉,市城管支队将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拒不配合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今后还将对私设路桩、地锁、圈占停车位等行为进行常态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