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三散”污染治理第五专项督察组反馈,新乡市牧野区107国道和北环路交叉口西北2公里处,有两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牧野区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后,确认了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两家企业立案调查。
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查实,两家企业分别是魏庆林漏粪板加工厂和四海缘养殖设备厂,魏庆林漏粪板加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四海缘养殖设备厂混料搅拌
和水泥仓配套安装有袋式除尘器,焊机配套安装有移动式焊烟净化设备,其年产3.5万块水泥漏粪板项目于2017年取得了环保备案公告。但是,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擅自增加了1台配料机和1套搅拌制管机,这些设备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对魏庆林漏粪板加工厂设备、原材料及产品进行查封,并对两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记者胡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