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网新乡供电公司提供的信息,经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市区下面这些地方有人窃电:
1、北街小学附近
2、东大街
3、夏家胡同北
4、新市场周边
5、新乡火车站广场
6、中同东街
7、线材厂家属院
8、黄冈社区
9、孟营社区
10、高村社区
一、电能是商品,属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窃电。以非法占有电能为目的,故意采用不正当方法不计量、少计量或者少计价的用电行为均属于窃电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二、供电企业依法查处窃电行为,对查证属实窃电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立即停止供电,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生产或者销售窃电装置、教唆他人窃电,向他人传授窃电知识,为他人窃电提供便利的行为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破坏电力设施相关条款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因窃电,造成供电设施损坏、停电事故或导致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窃电用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盗窃电能且以暴力等手段阻碍用电检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理举报电话如下
报警电话:110
投诉举报热线:370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