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和市委要求,聘请王新茹、买世蕊、李家珂、孟祥忠、赵化录、郝爱荣、臧丽娟、裴春亮等8人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这标志着新乡市监察机关特约监察员制度正式建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马锁文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证书并讲话。
马锁文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依法接受监督的制度性安排。特约监察员要站在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角度认识和推动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要对是否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是否秉公用权、依法用权等行为监督好;要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参谋好;要把联系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架起来,与群众和基层的感情联络好;要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宣传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接受监督,搭建载体平台,积极创新机制,为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