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村民如何行使权力,教村干部怎样接受监督,新丰堤村的做法给咱全县处理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打了个样’……”近日,延津县30多个村的干部来到榆林乡新丰堤村学习“小微权力”建设,好评不断。学习现场,该村党支部书记赵乐涛回想前后一个月的变化,自己从“差点儿犯错”到“当上典型”,咧着嘴笑了。
事情始于一个棘手的问题:疫情防控期间收到的捐赠有剩余,该咋处理?
“捐赠本来就是服务疫情防控的,从大年三十到5月份,参加执勤的党员和村干部都很辛苦,将剩余物资以加班补助的名义发放行不行?”7月初,面对即将临期的捐赠物资,在新丰堤村“两委”工作会上,有人提议道。
听上去是没啥问题,但总感觉不踏实。赵乐涛在网上查了查相关信息,参考答案没找到,两例村干部疫情期间私分捐赠物资的通报却引起了注意,这才发现,自己差点儿就犯了错误。
“现在这些饼干、面包、牛奶啥的都快过期了,以前咱也没遇见过这样的情况,这可咋办?”赵乐涛向榆林乡纪委书记袁俊涛求助,希望能在纪律上划条“红线”。
“我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但请您放心,咱乡纪委一定给您个准确的回复。”考虑到全乡28个村、全县200多个村都多少存在同样的情况,容不得半点儿差错,袁俊涛感觉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连续一个星期,榆林乡纪委办公室桌上两本厚厚的法律汇编被翻了一遍又一遍。
“可以就疫情期间捐赠的款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议两公开’制度,经村务会、村民代表会同意后,以市场价格变价作卖,作卖款项经公开公示后纳入村集体‘三资’,用作村内公共事务。”榆林乡纪委集体研判讨论后,向新丰堤村作出了回复意见。
在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新丰堤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经全村群众认可后,将4400元疫情防控余留捐赠物品变卖款存进了村资账户。
“咱村的干部都是好样的,疫情防控期间是老百姓的‘靠山’,疫后处理财物不谋私……”新丰堤村群众为村“两委”干部上半年的工作点赞好评。
袁俊涛并未停止思考。现实工作中,还有很多执纪监督难题需要攻克,怎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用制度优势解决基层疑、难、险、杂情况?成为袁俊涛脑海里新的问号。 (陈思思苌生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