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是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尽的责任。8月1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有经营单位出现个别商品未明码标价及标价签标注不规范等问题。为此,新乡市开始进一步规范商品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电话已实现“五线合一”,各经营单位应明示举报投诉电话“12315”,提供价格举报投诉途径,确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合当前文明城市复审的需要,对商品未明码标价及商品标价签标注不规范的,经营单位应立即改正,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市民在购物中发现类似现象,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崔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