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究竟该咋分类?生活垃圾该咋样回收利用……”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新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公布,其中明确了实施范围、分类标准以及工作措施,这标志着新乡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朝着科学精准的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新乡市将全面推行城区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及公共机构、行业部门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今年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20%以上,2021年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2022年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城市垃圾分类的知晓率今年要达到60%以上,2021年要达到70%以上,2022年要达到80%以上。
根据分类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共分为以下4类:可回收物,即适宜回收利用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有害垃圾,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危险废物,如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等;厨余垃圾,即易腐烂的、含有机物的生活垃圾,如“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农贸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等;其他垃圾,即除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现阶段将主要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三分类法,适时向四分类法过度。
《实施方案》还提出,将强力推进环卫设施整合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同步完成飞灰填埋相关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固废、危废处理厂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厨余垃圾集中处理厂项目建设,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步建立厨余垃圾收运体系。
《实施方案》规定,新乡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与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文明单位创建考核挂钩,并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及市区两级专项督导考核机制,对管理责任人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