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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交警查处一起醉驾、阻害执行职务案件

来源:新乡警方编辑:管玲玲发布时间:2020-10-15 09:16:35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

  有些人喝了酒自己就是老大,

  醒酒了再痛哭流涕,

  悔不该当初……

  近日,

  新乡县交警又查处了这么一起

  醉驾、阻害执行职务案件,

  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0年9月8日16时许,新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铁骑中队民警在新乡县山詹线225省道与胡韦线交叉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一辆号牌为豫GW***6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缓缓驶来,随即执勤民警上前将其拦下,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王某身上酒气很重,便要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因王某拒不配合,民警将其带至城区中队进行酒精测试,并对王某进行询问。当民警告知其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时,王某毫不在意并十分嚣张地对民警发出威胁:“只要你把我拘留15天,15天后真见不着你,我买个破车我非怼死你不中!你录着吧,没事!”

  民警对王某拒不配合检查并威胁的行为作出了警告,并对其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最终了解到:驾驶人王某,系新乡县七里营镇某村人,43岁,上午11时30分许,自己在小冀镇南环路一家饭店喝了一瓶啤酒、三两左右散装白酒,在骑车回家的路上被民警查获。

  最终,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王某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按照规定,民警将其带至新乡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乙醇含量为93.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乡县交警提醒

  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驶犯罪,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切勿以身试法。交警查处酒驾醉驾,是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环境的安全畅通,为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负责,对一切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我们绝不姑息,必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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