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津县审计局出台了《延津县审计局廉政约谈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廉政约谈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扎实推动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作风建设。
《延津县审计局廉政约谈实施办法》规定:约谈对象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审计人员。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约谈,由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各股室负责人的约谈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职负责,也可以委托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其他审计人员的约谈,由分管领导或纪检专干负责。约谈程序按确定约谈对象、履行审批手续、组织进行约谈、建立约谈档案4个步骤进行。
廉政约谈分为4种形式:一是工作约谈。根据工作需要,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在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情况;了解约谈对象对所在股室贯彻落实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通过与约谈对象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二是任职约谈。对新提拔任职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审计干部实施任职廉政约谈,明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及要求,要求约谈对象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三是提醒谈话。针对约谈对象本人或其职责范围内党风党纪、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约谈对象实施提醒谈话。约谈对象需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必要的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四是诫勉谈话。在综合巡查、信访调查以及审计回访等工作中,发现约谈对象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及时与约谈对象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并要求约谈对象认真加以整改。 (延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