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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

来源:平原晚报编辑:管玲玲发布时间:2020-10-29 17:57:49

  10月27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在组织抽检的餐饮食品、蔬菜制品、饮料3大类食品164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被依法处理。

  在组织抽检的餐饮食品、蔬菜制品、饮料3大类食品164批次样品中,新乡县第一中学第二食堂1批次复用餐具,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新乡县第一中学第三食堂1批次碗,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新乡县翟坡镇芬芳熟肉店1批次猪耳朵,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亚硝酸盐检出值为每千克14毫克,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获嘉县北环路张来元早餐店1批次勺子,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获嘉县、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市场监管人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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