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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全面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探索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路径

来源:新乡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1-05-27 16:45:32

  2016年4月,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乡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加速创新要素集聚、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推进自创区建设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新乡高新区在全国高新区综合排名第66位,连续3年累计提升26个位次,在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考核评价中,发展量连续两年(2018年、2019年)排名第1位。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和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先后成功获批建设,国家农业园区、国家火炬新乡生物与新医药特色产业基地顺利通过科技部复核,建设中国电波科技城、863科技产业园、万华生命科学产业园、氢能产业园等重大创新载体。

  强化顶层设计

  强化工作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创区工作,先后制定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片区建设实施方案》《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片区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5)》,将平原示范区、经开区、红旗区、牧野区的科技园区纳入自创区辐射范围,进一步明确了自创区发展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强化经济服务能力

  高效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新乡高新区设立党工委,明确书记负责制。2017年9月,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灵活采用“管委会+公司”“套合”等方式进行改革。

  赋予核心区管理权限。制订了《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的工作方案》,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赋予新乡高新区管委会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涉及38个市直部门,将3465项管理事项通过下放、委托、派驻等形式赋予高新区管委会。 

  推进政策先行先试

  加速创新资源集聚

  2020年4月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将举办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等10项业务在1天内办理完毕。确保自创区科技创新普惠性奖补政策兑现,“十三五”期间落实各类奖补资金总额超2.5亿元,促进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增速达到年均30%以上,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14%(2019年数据),位居全省第2位。

  拓展开放创新渠道。连续举办3届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累计邀请464家高校院所、371家创新型企业参会,参会嘉宾3400余人次,其中诺贝尔奖得主3人、国内外院士132人,实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879项,签约总投资1988亿元。

  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推动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华兰生物P3实验室及车间、华大基因华中中心、河南电池研究院、天博物联网研究院、新松机器人研究院等高端研发机构建设,加快核心技术攻关。新乡片区核心区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35.4件,带动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5.12件;新乡片区核心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3家,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02家,是自创区获批之前102家的近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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