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原新闻网新乡新闻记者从人民网获悉,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新乡住房贷款商转公需要先结清原有贷款无足够资金(怎么办)?
网友反映:
书记您好,新乡商转公须结清原商贷,才能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能否学习一下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切实解决老百姓垫资难的负担,由于数额较大,找亲戚朋友不太现实,过桥资金利息很高,希望政府帮我们想想办法。我们可以把钱省下来,更多的用于消费促进实体经济能更好发展!例如无锡:如借款人无足够资金,可向锡房担保申请转贷垫资,申请人通过公积金中心和银行转贷审批,即可与锡房担保签订转贷垫资协议,办理转贷垫资业务。(有一定额度的垫资额度,可以收取适当的转贷垫资服务费)。 以上是我的一点建议,恳请领导商议!
新乡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留言已知悉。 “商转公”需要先结清商业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因为借款人之前办理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先行抵押给商业银行,办理商转公,债权和抵押权均发生改变,所以,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前提下,需要提前结清商业银行贷款,解除在商业抵押的住房抵押权,待商转公审批通过后,将住房再次进行抵押,抵押到位后,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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