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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辉县发布发布时间:2023-05-24 09:15:13

  各成员单位、广大居民群众:

  为拓宽城市管理问题收集渠道,推进城市管理监督的多元化,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推动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按照新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要求,辉县市城管委办公室决定聘请8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请范围

  由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职工、门店业主、小区物业、教师、社区代表、媒体记者、法律工作者、机关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择具有责任心的人员,由市城管委办公室颁发聘书和“社会监督员证”。

  二、聘请方式

  实行聘任制,原则上每届任期2年,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如因身体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者应向市城管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归还聘书和“社会监督员证”。

  三、监督方式

  组建“城管社会监督群”,社会监督员可随时将发现的城管执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工程建设、供热燃气等各类城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反馈,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收集、答复问题及时派发到相应单位,按时进行答复。

  四、集体研判

  每季度召开社会监督员会1次,邀请部分社会监督员对本季度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对意见中属于情况不明、难以解决或解决有困难的应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共识和谅解。

  五、社会监督员职责与权利

  (一)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加强和身边的群众联系,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传递民情,架起市民与城管局之间的“连心桥”。

  (二)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了解、收集群众对城管执法、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方法措施。

  (三)主动了解城市管理情况,对城管局落实政策、法规及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业务能力、服务质量、作风纪律等方面实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以关心城市建设、支持城市管理、树立城市形象为己任,向社会各界介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成绩,协助城管局做好宣传工作,促进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报名方式:携小二寸照片,到市劳动司法大厦0816办公室填写报名表,审核成功后颁发“城市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证”。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0日。

  咨询电话:0373-6204439。

  辉县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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