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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来源:永年市场监管发布时间:2023-08-08 08:26:17

  农村食品安全是食品监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着力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永年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省市局工作部署,立足永年区人口多、农村多、地域广的实际,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收到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共检查农村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652户次,组织监督抽检509批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5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11件,处罚没金额8万元,查扣不合格食品数量40公斤,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656人次,开展规范化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19家。

  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四级网格化食品监管责任

  结合工作实际,该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明确治理工作的重点、目标、要求。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四级食品监管网格,细化每个监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严格时限和标准,杜绝盲点盲区,全面排查整治。

  加大宣传,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集市、进庙会活动,利用网络、座谈会、培训班等媒介平台,采用标语、宣传资料、开展咨询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三小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加强农村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在庙会当天,通过宣传车,宣传单等流动性强的宣传方式,对当地村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并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方法。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升食品经营者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增强消费者识假辨假、自我维权水平,全面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监管,开展农村市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加强对食品和原料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监督生产经营者认真检查购进食品和原料的标签标识,主动拒绝采购“三无”、“山寨”、标签标识不合格的食品和原料。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掺杂参假、以次充好、虚假声称、假冒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以及标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净含量、产品许可证号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监管,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三是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召回和停止经营不合格的食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退市或销毁,防止不合格食品再次回流市场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再销售等情况。

  杜绝盲区,加强食品小作坊小摊点整治提升

  全面清理规范无证(无备案卡)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三小”等生产经营从业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制定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达标要点,先以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豆腐坊、馒头房、肉食加工坊等为整治重点,督促小作坊逐项对照,严格对标、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和规范提升,精心打造了一批设施条件过硬、生产管控严格、产品安全有保障的食品小作坊。同时,加强帮扶指导,培育特色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同行业食品小作坊整体提升,推动全区食品小作坊规范生产。

  创新机制,实行农村集市庙会常态化监管

  农村庙会、大集是假冒伪劣食品较为集中的场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为切实规范农村集市庙会食品市场秩序,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农村集市庙会食品安全纳入常态化监管。各基层监管所制作庙会监管示意图,建立庙会监管台账,每逢庙会、大集,基层监管人员对经营者实行登记制度,严把主体资格关;监督指导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坚决杜绝销售“三无”、过期、假冒食品的行为。

  下一步,永年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力度,强化监管,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力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为群众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张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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